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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泸两地检察机关建立支持起诉跨省协作携手守护务工人员
来源:宁波市泸州商会 | 作者:佚名 | 时间:2023-06-08 09:32:59

甬泸两地检察机关建立支持起诉跨省协作,携手守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畅通在甬泸州籍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权渠道,形成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合力,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建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61下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泸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梁静,泸州市人民检查院数字检察办专职副主任张锐,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部副主任刘瞻妮,江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峰,龙马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霞,莅临宁波市泸州商会开展泸州在甬务工人员合法维权交流座谈。宁波市泸州商会会长赵明全,执行会长甘祥飞,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杰,副会长张圳,理事张泽江,泸州市驻浙江农民工党委专职副书记罗太奇、商会办公室汪丹参与了座谈交流活动。

赵明全代表商会对家乡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商会建设运行发展情况。秘书长、农民工党委书记刘杰就近年来泸州市驻浙江农民工党委、泸州市驻浙江省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全面汇报

张胜春对宁波市泸州商会成立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热烈祝贺,对农民工党委和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开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我们要充分发挥好商会这一平台纽带作用,引导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直接通过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等方式支持起诉,从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6月2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启动仪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出席并讲话,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宁波泸州商会、甬泸两地民事检察部门参加启动仪式。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在致辞中指出,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也是法律监督的重要体现和必要延伸。加强支持起诉异地协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宁波、泸州两地检察机关要以本次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意见会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放大格局,自觉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甬泸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会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移送、异地协作调查取证、联合办案、定期会商、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六大业务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会会长赵明全、宁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副处长徐云青、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副处长周适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会长表示,今后会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司法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畅通支持起诉协作渠道、优化协作路径,合力维护务工者合法权益等进行了深度沟通,落实了绿色通道。